储蓄,存单,贷款,国库券,有价证券,质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借款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以银行所属机构开具的足以抵偿借款金额的、本人名下的定期储蓄存单或其他有价证券作质押。定期储蓄存单,仅限于银行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住宅储蓄、大额可转让定期储蓄存单和外币定期储蓄存单。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定期储蓄等不办理抵押贷款。有价证券,仅限于国库券现券、凭证式国库券和银行认可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资信等级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
(4)借款用途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