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工程劳务

国务院关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年8月23日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hjgchtls.com/

  【法规名称】 国务院关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问题的批复

  【颁布部门】 国务院

  【颁布时间】 1992-04-30

  【实施时间】 1992-04-30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国务院关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问题的批复

  铁道部:

  你部《关于修改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中个别条款的请示》(铁运<199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一千五百元提高到两万元,由你部发文执行。

  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是原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一九五一年发布的,很多内容已不适应现在的实际情况,请你部尽快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并报国务院审批。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jhjgchtls.com/news/view.asp?id=890951989256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