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约定金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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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因其未见有“定金罚则”,故实际非债的担保。)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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