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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的设立

发布时间: 2018年2月27日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hjgchtls.com/

抵押权依抵押行为而设立。抵押行为是当事人(主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意思表示设定抵押权的双方法律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为抵押合同。
  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低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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