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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工程”问题多 61民警索赔870万元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25日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hjgchtls.com/

   被南充嘉陵区质监站评为 “优良工程”的两栋民警楼,没想到在61位民警入住后不久,却相继出现承重墙断裂、墙体开裂等现象。南充嘉陵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们在“问题房”中住了12年后,再也不敢继续住下去了。嘉陵区公安分局于是将四川华蓥煤矿及其下属的华蓥建筑安装公司(简称建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拆除危房重建,并承担各项损失870多万元。昨日,省高院二审此案,民警赵兴代表房屋权益人作第三人参与诉讼。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调查后,法院决定择日再审。

   新房入住民警发现室内问题多

  1994年12月,嘉陵区公安分局决定修建两栋民警住宅楼,用作民警福利房。1995年2月,分局与华蓥煤矿下属的建安公司签订承包合同。3年后,两栋民警楼竣工并投入使用。民警楼经嘉陵区质监站验收,被评定为“优良工程”。两栋民警楼各为八层楼,共64套。入住不到3年,许多民警家的客厅阳台过梁及部分承重墙均出现裂缝,且裂缝越来越多、越来越长、越来越宽。更糟糕的是,墙面灰浆不断脱落,时常弄得屋内一片狼藉。

  一审判决两被告承担加固费用

  从2002年11月开始,民警楼里的61名警察开始状告修楼单位。此后,两栋民警楼先后经南充市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中心、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质量鉴定,均表明两栋民警楼结构上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嘉陵区公安分局以承建中改变设计、偷工减料,导致两栋住宅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将四川华蓥煤矿及建安公司告上南充中院,要求两被告拆除民警楼重建,并承担房屋损失费600万元,住户拆迁过渡费40万元,住户装修补偿金等230万元。赵兴代表61位警察,作为房屋权益人以第三人身份诉讼。

  去年8月1日,南充中院一审判决四川华蓥煤矿或建安公司按民警楼原设计强度要求,设计全面加固的施工图纸,并按建筑工程图预算后,将加固费用交付嘉陵分局。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对判决不服,双双上诉到省高院,民警以住房安全为由,要求拆除“问题楼”。

  二审开庭两个被告都喊“冤”

  昨日上午9时,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对民警楼拆除重建还是加固处理?无疑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房屋加固会增加房屋基础承重量,带来更大安全隐患!”嘉陵分局代理人称。由于一审对房屋质量认识不客观,其判决理由不能成立。因此,嘉陵分局及赵兴等诉请法院,撤销一审对民警楼加固判决,改判两被告共同承担因房屋质量所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870万元,并承担二审全部诉讼费。

  “我们按设计图纸施工,并无不妥之处!”两被告律师当庭辩称,民警楼是由嘉陵区建筑规划设计室设计,并委托嘉陵区质监站验收,应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承担责任。代理人还认为,赵兴等人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要求法院驳回嘉陵分局诉讼请求。民警楼质量隐患是由于使用过程中,在楼顶上擅自安装通讯铁塔,以及破坏了室外排水沟导致地表水侵入地基所致。依据司法鉴定,民警楼只需要加固处理,且嘉陵分局此前已同意加固方案。因此,嘉陵分局应承担错误主张而产生的鉴定费、诉讼费,诉请高院发回重审。

  经过3个多小时的激烈争辩后,法院决定择日再审。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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