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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解决中的陷阱与防范

发布时间: 2018年2月10日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hjgchtls.com/

  陷阱①: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往往怠于行使权利,不知道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导致诉讼时效已过,或在处理纠纷时即费时又费力。

  防范: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时效及其特殊规定,根据争议的程度选择解决方式或协商或调解或仲裁或诉讼。这在涉外工程合同中尤为重要。当然一旦进入纠纷,应借助法律顾问,出谋划策,以避免费时费力。

  陷阱②: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中,往往容易混淆合同的性质、经常把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务合同,一般的加工承揽合同及购销合同相混淆。

  防范:当事人应针对签订的合同,详细分析合同的内容,然后与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往往不难确定合同的性质。

  陷阱③: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和纠纷中,不注意保留和搜集证据,合同纠纷中往往无证据可举。

  防范:当事人应注意平时收集证据,以防将来发生纠纷。特别是注意保留合同签订时详细资料。另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对方在履行义务时的有关证据资料。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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