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工程劳务

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日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hjgchtls.com/

  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

  南宁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暂行)》,要求从今年8月起,凡在南宁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每位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不得低于2万元;

  投保信息必须告知被保险人,并以公告形式在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南宁下发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jhjgchtls.com/news/view.asp?id=862061464430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