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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点与难点(17)

发布时间: 2017年5月25日 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jhjgchtls.com/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第二节 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

  一、平行承发包模式(p116~117)

  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p117~118)

  三、项目总承包模式(p118~119)

  四、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p119)

  缺点:(1)由于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是总包与分包关系,后者才是项目实施的基本力量,所以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就成了十分关键的问题。

  (2)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经济实力一般比较弱,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承发包模式应持慎重态度。

  附注:

  项目总承包管理与项目总承包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不直接进行设计与施工,没有自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而是将承接的设计与施工任务全部分包出去,他们专心致力于建设工程管理。后者有自己的设计、施工实体,是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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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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